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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流传疑似刘强东性侵犯案的视频,看看律师跟法律学者怎么说?| 微思客

微思客 微思客WeThinker 2019-04-23

编者按:网上流传了两段疑似是刘强东性侵犯案的视频,网络上议论纷纷。微思客特别综合了几位律师以及法律学者的意见,也加入了一些分析,供读者参考。

疑点

网上流传的视频可信吗?

在视频流出之后,微博名为“JTN陈曦律师”的用户转发了视频之后表示:“本人为刘强东先生的代理律师,经当事人确认,该视频内容属实。”







对此,有律师以及法律学者对于网传视频的真实性表示质疑。微博用户“赵丹赵丹喵” (耶鲁大学JD,就职于纽约某律所) 针对视频的真实性,作出以下推测:

一个完全符合逻辑的猜想:这位律师只是说“该视频内容属实”。有可能内容的确属实,就是特意安排录制的,视频内容本身并没有说这个女生是明州诉讼案中的当事人。这份视频也没有提交到美国法庭,无需承担做伪证的责任。

一名在美国读法律社会学的学者也对此提出了三个疑问:

1. 陈曦律师没有美国法律教育,也没有美国律师执照,和普通人一样没有资格就本案做任何与法律相关的建议和认证;


2. 证据真伪怎么能由自己代理律师来确认?起码得是无利益冲突第三方,或者更好由原告律师确认吧?


3. 微博字数有限,可能无法提现陈律师的提问技巧。如果她问:东哥这里面是不是你?刘答:是的。那她就足够发出"经本人确认,内容属实"几个字了,但她有没有问:这是不是去年9月初商务晚餐结束后您送刘女士回家在她住的那个公寓楼的监控拍下的未剪辑未处理视频?好奇刘强东如何回答。

疑点

现在网上流传的视频,是否“打脸”之前的民事诉讼起诉书?

万淼焱律师认为,根据现有材料,可以理出基本的无争议事实:

1. 女生出席的晚餐会,是京东组织而且京东掏钱的;


2.在豪华车内,刘强东对(与)女生有超出正常范围的举动,京东员工在场;


3.刘强东与女生发生性关系,美国警方到公寓时,刘强东下身赤裸。女生对警察陈述“他强奸了我”,但是又没有激烈要求立即拘捕刘强东;


4.在明大校方鼓励下,女生再次报警,警方拘捕了刘强东。

所以,在基本事实无争议的前提下,构成法律上的强奸罪,确实有证据问题。但是,怎么能够证明女生是仙人跳呢?用什么来证明?


第一次报警是男同学Tao报的,除非刘强东方有女生与Tao的预先合谋证据,或者Tao自己承认与女生有合谋。第二次报警是明大校方鼓励下进行的,女生被校方做工作、发信息,一直都在校方陪同下,所谓的谈赔偿电话明显可以理解为帮助警方的稳住嫌疑人。而且倘若女生索要了赔偿,那么刘强东方至少会对公众披露女生索要的金额。


所以,微博账号“明州事记”称女生仙人跳,实在不知女生敲诈勒索仙人跳有什么依据,相反倒有故意毁损女生名誉之嫌。

对于网上流传的两个视频,微思客编辑元嘉草草整理了与两段视频对应的起诉书内容,供读者自行判断。

视频称,“两人并非*始终*坐在一起”。

起诉书关于此段的描写,并未提到两人“始终”坐在一起:

23. 原告一进入Origami餐厅,姚其湧即指引她就坐于紧邻被告刘强东左侧的座位。此安排出于被告刘强东之前对姚其湧的授意。当时为21岁的原告,是所就座餐桌上唯一的女士,餐桌上另有至少十五位中年男士高管共同就餐。Tao则被指示就座于单独的餐桌,仅与薇薇安·杨, 艾丽斯·张和姚其湧的助理同席。

视频显示了一段两人/三人进公寓前的情景。

起诉书对于此段的描写:

33. 当他们到达原告的公寓大楼后,原告、被告刘强东和艾丽斯·张下了车。原告认为自己只是被送到房门口、希望保持礼貌和尊重、不想局势恶化的情况下,原告和被告刘强东以及艾丽斯·张一同进了大楼。被告刘强东用中文指示艾丽斯·张不要跟着。

网友称,女生并没有明显抵抗。

起诉书里提到当事人明显抵抗的描写是在进到公寓房间之后

34. 原告终于回到了公寓。与原告期待的不同,被告刘强东并未冷静离开公寓、回到他的车上,而是脱掉了所有衣服,裸体躺在她的床上。原告请求被告刘强东穿上衣服离开她的公寓。但被告刘强东对地原告暗示道:“你可以成为和邓文迪一样的女人”。


35. 被告刘强东继续在公寓内追赶原告,并且变得越来越具有性侵略性。他强行脱下原告数件衣服。在被告刘强东的行为愈演愈烈的过程中,原告一直在反对、抵抗,从未表达过同意。

点击标题,阅读《刘强东性侵犯案民事起诉书全文(中文版)》


编辑:元嘉草草

wethinker2014@163.com

微思客重视版权保护,本文经微思客获万淼焱律师、赵丹赵丹喵授权使用其观点,未经授权,不许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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